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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銀杏花園7年未辦房產證 孩子落戶難上學難

2013年07月14日 09:51 作者:莊曉娟 孫奉娟 來源:大眾網臨沂站
“孩子到了入學的年齡,因為沒有房產證,附近的學校都不接收,只能多交錢去民辦學校?!?/div>
     

    購房合同第15條明確寫有應在購房后300日內為業(yè)主辦理

    李女士向記者出示辦證費用的收據

      大眾網淄博7月14日訊(記者 莊曉娟 見習記者 孫奉娟)“孩子到了入學的年齡,因為沒有房產證,附近的學校都不接收,只能多交錢去民辦學校。”近日,家住淄博市張店區(qū)銀杏花園的李女士向大眾網記者反映,她于2006年在山東天宜置業(yè)有限公司開發(fā)的銀杏花園小區(qū)購買了一套房子,雖然買房時已繳納了辦理房產證的費用,但7年過去了,房產證仍不見蹤影。

      市民投訴:孩子入學難,7年小區(qū)成了“三不管”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于2006年在銀杏花園買的房子,按照購買合同,辦理房產證所需的5794元也包含在房款內。如今7年過去了,房產證卻始終未辦成。李女士的孩子因此始終無法落戶,轉眼到了入學的年齡,因為孩子戶口問題小區(qū)附近的學校均不接收。

      “7年間,我們找過開發(fā)商也找過物業(yè),但沒有任何結果。開發(fā)商幾年前就跑了,2010年,物業(yè)也走了,現在只有一個杏園街道辦事處,但他們也不管?!崩钆空f,找不到開發(fā)商和物業(yè),街道辦事處也不予回應,小區(qū)徹底成了“三不管”。

      記者調查:200多戶居民未辦理房產證

      7月11日下午,記者來到銀杏花園小區(qū),經調查發(fā)現,除李女士所居住的8號樓,小區(qū)的綜合樓以及1、5、6、7號樓均未辦理房產證。據了解,整個小區(qū)未辦理房產證的戶主至少有200多戶。

      “小區(qū)里只有最早交房的2、3號樓居民拿到了房產證,其余的住戶都交了辦證費用,卻沒拿到房產證。”7號樓2單元的一位居民向記者出示了2006年的購房合同以及辦理房產證的費用收據。其中,合同第15條明確約定:“出賣人應該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0日之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應按已付房價款的‘日萬分之一’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房管部門:銀杏花園未交辦證費用

      7月12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了張店區(qū)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說,只要市民買了房,簽了合同,交了房子的全款和辦證費用,房產商就應該給居民辦理房產證?!稗k證時,只要材料和證件齊全,15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理房產證?!?/p>

      工作人員表示,銀杏花園業(yè)主未能辦理房產證的原因是未交辦證費用。該工作人員還表示,該小區(qū)已有部分居民通過房產中介辦理了房產證。

      但按照業(yè)主的反映,按照合同規(guī)定,交房時已把辦證費用交予開發(fā)商,而相關部門卻表示未收到關于銀杏花園辦理房產證的費用,開發(fā)商究竟是不是如同小區(qū)居民所說已經“跑路”?小區(qū)又為何淪為“三不管”?大眾網記者將繼續(xù)關注此事。

    (初審編輯:莊紅   責任編輯:白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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