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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出手救人會被家屬訛錢他眼睜睜看著倆孩子溺亡

2013年06月26日 10:00 作者: 來源:錢江晚報
        23歲的張某是個沒長大的孩子,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十多個孩子面前當了一回“孩子王”。可是,當意外來襲,他這個“老大”卻沒有做出正確的選擇——
      面對一個淺水塘,面對兩名落水的兒童,會游泳的張某選擇袖手旁觀。

      他說,之所以不出手相救,是因為怕被家屬賴上訛錢。近日,張某已被玉環(huán)公安部門以“故意殺人”刑拘。

      帶倆孩子上山摘楊梅

      不料孩子半路遇險了

      1990年出生的張某,骨子里還是貪玩的勁兒。他今年年初到臺州玉環(huán)打工,做的都是些零工,三天打漁兩天曬網(wǎng),換了好幾份工作。

      5月18日,他又炒了老板魷魚,拿著結(jié)算來的工錢,打算好好瀟灑幾天。

      當天中午,張某在坎門街道雙龍村的一口水塘里釣魚。沒多久,身后就聚了十幾個孩子。

      “哥哥在干嘛呢?”“哥哥你一會要去哪里玩?我們能跟你一起嗎?”

      張某回頭看到這么多可愛的孩子,頓時有了做老大的感覺。他決定,帶著孩子們上山摘點楊梅吃。

      到了山腳下,張某傻了眼。這楊梅山可比想象中難爬多了,山路又小又崎嶇,加上那幾天都在下雨,泥地非?;?。“這里路不好走,我一次帶兩個小朋友上去,其他人聽話在下面等著,知道了嗎?”孩子們點點頭。

      第一組跟張某上山的,是10歲女孩小麗和12歲男孩小江。張某在前面探路,兩個孩子跟在后面。

      可沒爬多遠,張某就聽到身后傳來了呼叫聲。“有人掉下去了!”

      看著兩個孩子落水

      他繞小路跑了

      張某轉(zhuǎn)身一看,是女孩從旁邊的斜坡滑了下去,掉進了下面的一口蓄水坑里。

      據(jù)目測,這個水坑長約5米,寬約2米,水底很淺,估摸著也不會超過1米5。雙龍村的山腳下有一個雙廟水庫,沿著山上來有七八個這樣的蓄水坑,水庫里的水就是這些山水匯集起來的。

      小麗掉入的,是第八個蓄水坑。

      張某連滾帶滑,趕緊摸到蓄水坑邊上。他是個游泳好手,下坑救人完全沒難度。

      “哥哥,你快救救她吧!”在一旁的小江直掉眼淚。

      可張某卻站著一動不動,滿腦子都是老家發(fā)生的一件事情:當時村里有一個老太太摔了一跤,好心人去牽了一把,結(jié)果被家屬賴上了,賠了不少錢。

      “萬一我去救,她的家人也怪到我頭上,要我賠錢咋辦?”想到這里,張某決定不管了。

      小江見他遲遲不出手,急得自己跳下水去救人。但小江也不會游泳,最終和小麗一起淹死在蓄水坑里。

      見兩個孩子都沉入水里沒了反應(yīng),張某趕緊繞到另一條小路逃跑了,把其余幾個小孩都扔在了山腳下。

      見死不救

      張某因“間接故意殺人”被刑拘

      5月19日,小江的家人報案?!拔覂鹤雍透舯卩従拥呐畠鹤蛱煜挛绯鋈ネ?,就再也沒有回來?!?

      很快,民警就在蓄水坑的位置發(fā)現(xiàn)了兩個孩子的尸體。

      根據(jù)其他小朋友提供的線索,民警找到了張某。他承認當時有所顧慮沒有出手相救,但還是抱著僥幸心理問:“一個是滑下去的,一個是自己跳下去的,跟我沒什么關(guān)系吧?”

      怎么會沒關(guān)系?近日,玉環(huán)縣公安局宣布對張某進行刑拘,罪名是“故意殺人罪”。

      聽到這個消息,張某嚇得眼淚都出來了?!霸趺磿@樣,我怎么成殺人犯了?”

      處理這個案件的張警官給他講了幾點道理:“一方面,這些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只有你是成年人,而且他們是你帶去玩的,所以你有看護照顧他們的義務(wù);另一方面,這個水坑并不深,你會游泳,有能力去救,結(jié)果卻見死不救,最后導(dǎo)致兩個孩子死亡。所以,這就構(gòu)成了間接故意殺人?!?

      聽完這些,張某后悔得不得了。“我就一直考慮自己會不會因此吃虧,真是太傻了。”

      那么,張某有可能面對怎樣的刑罰呢?浙江時空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王優(yōu)飛解釋說,法律上并沒有“間接故意殺人”這個罪名,像張某這樣的“間接故意殺人”,很可能依據(jù)案件的情節(jié),參照“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從輕處理。

      本報通訊員 劉晶晶 本報駐臺州記者 陳棟
    (責任編輯:趙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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