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帥提供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上“每畝”倆字被劃掉
法院判決土地承包合同無效
法院終審判決,孟家須恢復原狀,清除廠房外一切附著物及退還西愛國村村委11.7畝地。
大眾網臨沂3月19日訊(記者 莊紅 見習記者 趙國秀)近日,郯城縣馬頭鎮(zhèn)西愛國村一村民反映,自己家的廠房被該村村委主任帶人強拆3次,楊樹、圍墻等都遭到破壞。他和該村村委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上的承包期未到,且承包費每年定期繳納。另外,自己家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每年繳納2400元承包費,而村委會的那份協議上是每畝每年需繳納2400元承包費用。到底哪個合同有效?廠房是否合法?合法的廠房為何屢次遭遇強拆?
村民:廠房合同是父親辭職后代簽的有效合同
據郯城縣馬頭鎮(zhèn)西愛國村村民孟凡帥介紹,自家的廠房是2005年底建設的,用于生產泥磚。自己的父親曾在西愛國村擔任村支書,他在辭職后與該村村委簽訂了一份關于這個廠房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當時由于自己在外地,所以父親便在當時在該村委擔任會計的高義寶見證下代簽了這份合同。記者從合同上看到,簽訂日期為2010年11月15日。
孟凡帥告訴記者,西愛國村現任村主任李學剛曾與2011年8月26日、9月6日及2012年8月中旬帶人強拆他家廠房,并對圍墻、楊樹等進行破壞,圍墻現如今被推倒了四五十米,有的楊樹也被焚燒。對于李某的行為,孟凡帥稱第一次遭遇強拆時曾報警,但是警察未曾出警制止。第二次、第三次遭遇強拆時,被警察制止。
孟凡帥稱,該村主任李學剛帶人強拆廠房的理由是“交不齊承包費。”而孟凡帥對此表示,承包費用每年都交。孟凡帥持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的協議上寫明,承包金以現金方式支付,“每畝每年由乙方承擔2400元承包費”中的“每畝”倆字被劃掉,即11畝廠房每年需要向村委上繳2400元承包費。孟凡帥稱,西愛國村村委會的那份協議上面,“每畝”倆字還在上面,即每畝每年要上繳2400元承包費。
為何兩份協議內容有出入?對于這個問題,記者電話咨詢了曾與孟凡帥的父親孟慶華一同簽訂農村承包合同的孟現強,他告訴記者,是村委會的會計高義寶當時不小心把兩份協議弄錯了,筆誤造成另一份沒有劃掉“每畝”倆字。合同應該按照每年繳納2400元執(zhí)行。
村主任:法院已判合同無效 廠房是非法建筑且占機動地
記者針對孟凡帥反映的問題,聯系到了馬頭鎮(zhèn)西愛國村村委會主任李學剛,他告訴記者,拆除廠房只在2011年8月份拆過一次,當時只是推倒了三四米圍墻。原因在于,孟凡帥家的廠房圍墻占了村民王善文家的地,另外,11.7木廠房用地是西愛國村的機動地,廠房本身就是違法建筑,該村委也提前通知過孟凡帥家,讓他們交出地,可是孟凡帥家遲遲不交。于是西愛國村村支書高秀光開了黨員大會,于2011年8月份帶領該村村委成員及村民代表對孟凡帥家廠房外的圍墻進行拆除。
另外,根據李學剛提供的《山東省郯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2)郯民初字第2446號文件和《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3)臨民三終字第87號文件,孟凡帥和西愛國村村委簽訂的兩份土地承包合同無效,因當事人孟慶華(孟凡帥的父親)代簽合同并按手印,其當時仍在村任職,且將其手中合同中的“每畝”倆字劃掉,屬于“惡意串通”,合同不存在法律效力。另外,法院依法判決孟凡帥家將廠房占地恢復原狀、清除承包地上的附著物并返還西愛國村村委土地11.7畝。
對此,記者又再次聯系到了孟凡帥,孟凡帥稱法院的判決是2013年3月份才判下來的,而村主任李學剛帶人強拆廠房是2011年8月26日就開始進行的,根本不合法,而且該村委也沒有提前通知退還土地的事情,就對廠房進行強拆。
另外,記者又聯系到了合同簽訂時的見證人高義寶,他稱合同是西愛國村村委會和個人簽訂的,是有效的合同。隨后當記者問他,合同是不是由孟凡帥的父親代簽時,他告訴記者,“你們還是問他們吧。”高義寶說完就掛斷電話。當記者再次撥通他的電話時,便無人接聽。對于西愛國村村支書高秀光,李學剛告訴記者,他一直不上班,聯系不上。
律師:廠房無合法合同 村委若沒通知村民便強拆需賠償損失
記者對于此事,咨詢了山東臨沂律師事務所的劉學彬律師。劉律師告訴記者,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由人代簽的情況,只要有見證人,同時被代簽者贊同的情況下,是有效的。但是,孟凡帥父親孟慶華在村任職期間簽地給自己兒子,本身就屬于非法轉讓土地,所以土地合同無效。
另外,孟凡帥家的廠房占用的是村委預留的機動地,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時,西愛國村村委為以后可能進行的調整而預先留出的土地,土地本身屬于村集體所有。廠房就應該按照法院的二審判決進行處理,將廠房進行恢復原狀,并返還西愛國村村委土地11.7畝。倘若該村村委提前告知村民退還土地且該違法建筑占用了他人的土地,在孟凡帥家堅決不退還土地的情況下進行的,強拆造成的損失不是為了私人利益,是為了公共利益,西愛國村村委不必給予賠償;倘若該村村委沒有提前告知村民退還土地便強行拆廠房,并且造成一定損失,那么該村委有責任賠償損失。zgx
(責任編輯:白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