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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縣被國家旅游局評為“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單位”

2014年06月18日 10:05:00 作者: 來源:沂水縣旅游局
2014年6月12日,國家旅游局下發(fā)了《關于確定第二批“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單位”的通知》(旅辦發(fā)〔2014〕116號),沂水縣被國家旅游局評為“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縣”,成為山東省首個旅游標準化示范縣。

      2014年6月12日,國家旅游局下發(fā)了《關于確定第二批“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單位”的通知》(旅辦發(fā)〔2014〕116號),沂水縣被國家旅游局評為“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縣”,成為山東省首個旅游標準化示范縣。

      沂水縣自2012年3月成功入選全國第二批8個旅游標準化試點縣以來,沂水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縣委、縣政府兩個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累計投入資金1.25億元,建設了旅游集散中心、沂蒙風情旅游景區(qū)游客中心、42個星級旅游廁所、行車及行人導向系統(tǒng)、15條旅游道路;編制了《沂水縣旅游標準化發(fā)展規(guī)劃》(2012—2016)、《沂水縣旅游標準體系表》;參與了《溫泉旅游服務質量規(guī)范》行業(yè)標準的起草以及《旅游飯店布草、衣物洗滌操作規(guī)范》等5個地方標準的修訂;舉辦了23期標準培訓班,培訓人員1萬余人次;開展了80余次宣傳報道,發(fā)布標準化信息61期;指導69家試點單位按照標準化要求完成了硬件設施及軟件服務規(guī)范提升。

      在2013年底終期總結工作中,驗收組對沂水縣成立的領導機構、全國首創(chuàng)的LED夜間行人導向系統(tǒng)、覆蓋全縣的旅游導向系統(tǒng)、集客運、旅行社、汽車公司、位置四大優(yōu)勢于一體的旅游集散中心等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對部分企業(yè)SOP流程、PDCA實施評價模式、《景區(qū)對客服務手冊》以及酒店、旅行社、超市、旅游集散中心、博物館、科技館等各類試點單位的標準體系和導向系統(tǒng)建設給予了高度肯定。

      下步工作中,沂水縣將旅游標準化作為引領旅游業(yè)跨越發(fā)展的主力軍、升級轉型的急先鋒、品牌建設的主引擎,把旅游標準化工作當成一項長期工作來抓,由示范引領向全面推廣轉變,推動旅游業(yè)與相關產業(yè)融合發(fā)展,進一步擴大標準化推行范圍和力度,推動企業(yè)升級轉型,全面落實“建設全景沂水?發(fā)展全域旅游”旅游發(fā)展戰(zhàn)略,擦亮“山東好客.沂水情長”旅游品牌,打造全國旅游目的地形象。(張波)

    (初審編輯:徐傳文   責任編輯:劉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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