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539-7037779

通訊員qq群:97190667

大眾報業(yè)集團主辦

當前位置:主頁 > 臨沂大眾網 > 新聞聚焦 >

廣東作坊縱火案犯存折剩63元 作坊涉嫌用童工(2)

2012-12-07 08:32 作者:孔璞 來源:新京報
3日晚,疑犯劉雙云在工友鄧元發(fā)的屋子里睡過。屋里是他的湖南老鄉(xiāng) ■ 調查 曾經調解成功 疑犯反悔要錢 村委會曾調解疑犯與作坊達成兩日后拿薪水,但

     


    3日晚,疑犯劉雙云在工友鄧元發(fā)的屋子里睡過。屋里是他的湖南老鄉(xiāng)

    ■ 調查

     

      曾經調解成功 疑犯反悔要錢

     

      村委會曾調解疑犯與作坊達成“兩日后拿薪水”,但兩小時后疑犯要求立刻拿錢

     

      2日,湖南株洲青年鄧元發(fā)在陳店鎮(zhèn)文光二片看到了老鄉(xiāng)劉雙云。文光二片是湖南老鄉(xiāng)的聚集地,劉雙云此前也住在這里,但鄧元發(fā)已有六七個月沒見到劉了,劉這一段一直住在工廠里。“我出廠了,沒拿到錢。到你那里住兩天,再去找工作。”劉雙云對鄧元發(fā)說。

     

      疑犯存折上只剩63

     

      當晚,劉雙云請鄧元發(fā)吃煮粉,一人5元。劉雙云聽說鄧元發(fā)要回老家,也改了主意,決定回老家找活干。

     

      當晚睡覺時,劉雙云向鄧元發(fā)抱怨了老板:廠里一直是這個月做完,才發(fā)上個月的工錢,老板一直拖欠他3000元薪水。劉雙云打算辭工,但老板不僅不把欠款給他,還找借口扣他500元。

     

      劉雙云是計件工,做好了一個月能收入三千。劉家境貧困,他曾告訴老鄉(xiāng),他十七八歲就外出打工,為家里蓋的房子還債。劉雙云的行李袋里有一個他的存折,上面有200912月到20107月的存取款明細,存款以1000元、1500元居多,幾乎每月都有存。最后一筆取款是2010714日,取了500元,存折里只剩下63.96元。鄧元發(fā)說,他們存不下什么錢。

     

      勞資雙方一度達成調解

     

      3日,劉雙云一早就去了陳店鎮(zhèn)政府的勞動事務保障所。勞動事務保障所的張姓負責人稱,劉雙云是9點來到保障所的。他向保障所反映了工廠陳老板懷疑他和記工員合謀報假數(shù),并扣他工錢的事情。

     

      張姓負責人稱,他找人帶劉雙云去村委會,叫村委會調解。村委會帶著劉雙云到了工廠,和工廠老板達成協(xié)議,工廠每月5日核算工作量,10日發(fā)工資,老板答應5日核算工作量后就給劉發(fā)工資。但下午兩點,劉雙云再次找到勞動事務保障所,要求督促老板立刻發(fā)給他工資。勞動事務保障所認為已達成協(xié)議,拒絕了他的要求。記者詢問,劉已同意兩日后拿薪水,為何兩小時后又反悔要立刻拿錢,這不合常理,勞動事務保障所負責人稱,他也不理解。

     

      下午,劉雙云將行李拿到了鄧元發(fā)的房子。鄧元發(fā)告訴記者,和勞動事務保障所說的相反,劉雙云稱勞動部門不管,推到村委會,村委會負責人也不管。

     

      疑犯事發(fā)當日回工廠

     

      當晚,鄧元發(fā)請劉雙云吃炒粉,也是一人5元。兩人耍到深夜才回,劉雙云看起來很“淡定”,上床睡覺了。但睡到零點10分左右時,劉雙云起身穿衣,他說要回工廠睡,睡一上午,不打擾鄧元發(fā)明天上班。

     

      4日上午,沒人見到劉雙云。據(jù)當?shù)毓俜酵▓?,劉在工廠里閑坐到中午獨自外出吃午飯,吃飯時越想越氣,于是決定報復。4日下午兩點左右,文光二片的一家小賣部老板曹華福見到了久未光臨的劉雙云,劉雙云買了兩支打火機,遞上了5元紙幣。

     

      曹華福邊找錢邊開玩笑說:“不抽煙,買打火機干嘛?”劉雙云沒有回答,拿著錢和打火機走了。據(jù)通報,劉隨后購買了汽油桶和汽油,乘三輪來到了工廠。

     

      新京報記者 孔璞

    (責任編輯:江志宇)

[上一篇]   下一篇:沒有了
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fā)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fā)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fā)布,可與本網聯(lián)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30日內進行。

 

重磅專題

記者調查

論壇熱帖

臨沂新聞

新聞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