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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訴離婚自稱出軌7次 其夫堅稱稱雙方感情牢固

2014年05月17日 11:58:00 作者:楊鳳臨 來源:京華時報
年輕妻子陳妍妍自稱背著丈夫7次出軌,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并分割共同財產(chǎn)。丈夫李偉則堅稱雙方感情深厚,拒絕與妻子離婚。近日,房山法院城關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并判決駁回了陳妍妍的訴訟請求。

        京華時報訊(記者 楊鳳臨)年輕妻子陳妍妍自稱背著丈夫7次出軌,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并分割共同財產(chǎn)。丈夫李偉則堅稱雙方感情深厚,拒絕與妻子離婚。近日,房山法院城關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并判決駁回了陳妍妍的訴訟請求。

      陳妍妍訴稱,2000年3月,自己在某飯店打工時與丈夫李偉認識,后因意外懷孕兩人領取了結婚證?;楹?,丈夫李偉態(tài)度粗野,經(jīng)常打罵自己和孩子。自己也曾背著丈夫出軌7次,現(xiàn)雙方感情破裂,已經(jīng)無法共同生活,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并就子女撫養(yǎng)和婚后購買的一套房產(chǎn)予以判決。

      而丈夫李偉辯稱,自己忠厚老實,從來沒有打罵過妻子和孩子。自己在飯店從事廚師工作,平時工作非常忙,疏于對家庭成員的照顧。“但相信妻子的為人,妻子自認出軌的說法只是為了與我離婚而已”法庭上李偉說。

      李偉還表示,自己與妻子已經(jīng)和諧生活十余年,并生育兩個女兒,如今小女兒也已滿三周歲,彼此感情基礎扎實,從未出現(xiàn)實質性破裂,所以不同意妻子的離婚請求。

      庭審中,法院認為本案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且雙方系自由戀愛相識,自愿登記結婚,婚后育有兒女,雙方在長達十余年的共同生活中,已經(jīng)建立了非常深厚的夫妻感情,只要雙方加強溝通,互相信任,婚姻關系是可以維持的。因此,判決駁回了陳妍妍的離婚請求。

    (初審編輯:莊紅   責任編輯:鄧夢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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