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539-7037779

通訊員qq群:97190667

大眾報業(yè)集團主辦

當前位置:主頁 > 臨沂大眾網(wǎng) > 臨沂新聞 >

沂水1800棵果樹被砍?院東頭鎮(zhèn):無稽之談

2012-04-11 09:09 作者:江志宇 來源:本網(wǎng)原創(chuàng)
“我承包了20年的地,現(xiàn)在才9年,就被村里強行終止合同并且收回,還有1800多棵果樹也被砍掉了。”近日,沂水縣院東頭鎮(zhèn)單家莊民張先生撥打臨沂大眾網(wǎng)新聞熱線3100789-8008告訴記者。

    村委會出具的《解除果園合同通知書》

    村委在解除合同時拍的張先生地里的照片

    張先生的地里并沒有明顯的被挖掘的痕跡

    張先生在2003年與村委簽訂的合同

        大眾網(wǎng)臨沂4月12日訊(記者 江志宇)“我承包了20年的地,現(xiàn)在才9年,就被村里強行終止合同并且收回,還有1800多棵果樹也被砍掉了。”近日,沂水縣院東頭鎮(zhèn)單家莊民張先生撥打臨沂大眾網(wǎng)新聞熱線3100789-8008告訴記者。而院東頭鎮(zhèn)黨委卻給出了截然相反的答復:該村民由于已經5年沒交租金,經村委會研究通過終止承包合同,至于被砍了1800多棵果樹,更是無稽之談。

    承包的土地被強行收回 1800多棵果樹被砍
        
        近日,沂水縣院東頭鎮(zhèn)單家莊村村民張先生致電臨沂大眾網(wǎng)稱,自己承包的土地不到期就被強行收回,而且地里的1800多棵果樹被砍。針對該情況,記者來到院東頭鎮(zhèn)單家莊村。張先生帶記者來到他的承包地,在張先生的地里,記者看到只有幾棵被砍倒的樹,這與張先生在電話里的描述并不相符,而且地里現(xiàn)在還有種的菜。張先生稱,果樹已經被村主任砍斷雇車拉走了,樹根被埋在了地下。而記者提出的剛剛被砍掉1800多棵樹為什么看不出土地被挖的痕跡,張先生并沒有正面回答。

        據(jù)張先生介紹,他是2003年承包了村里的30畝地,而現(xiàn)在卻被村里強行收了回去。“當時簽的是20年的合同,還有11年才到期,憑什么把地收回去,而且他們還把我地里1800多棵果樹砍了,我一定要討回公道”張先生氣憤地對記者說。張先生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記者來到院東頭鎮(zhèn)黨委。

    五年未交租金土地被收回 1800棵果樹屬無稽之談
     
         在院東頭鎮(zhèn)記者采訪到了院東頭鎮(zhèn)片區(qū)張書記,張書記告訴記者,該村民由于多年未交租金,根據(jù)當時簽訂的合同:甲方要按時收取乙方的承包費,乙方超過10天未交清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承包。所以經村委會決定,于2012年2月22日,收回了該村民所承包的土地,并且出示了《解除果園承包合同通知書》、《公證書》以及《現(xiàn)場工作紀錄》。“而該村民所說的1800多棵果樹被砍更是無稽之談”,張書記告訴記者。張書記拿出了沂水縣林業(yè)局在解除合同前拍的照片,從照片中記者看出,張先生的承包地里并沒有他所說的1800多棵果樹。

         張書記還告訴記者,該村民承包這片果園時,果園里都是很多年前的老果樹,很多果樹直徑都達到20多厘米,當時是以100元/畝承包給了該村民,就是讓他看護和管理這些果樹,合同中也寫的很清楚:承包期間,果樹如發(fā)生病變,須要更換其他果品時,要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而該村民在2007年的時候,私自把原有果樹砍了,把果園變成耕地,并以400元/畝租給別人獲取利益。而這次村里爭取了一個果園項目,需要整合土地資源,發(fā)展高產采摘果園,而該村民為了能夠繼續(xù)獲取土地承包利益,一直不配合。經過村委會研究決定,終止合同收回他的承包地。
         另外,記者還見到了單家莊村的會計和村干部張紅松,他們均表示,該村民反映的問題與事實不符,收回他的土地是村委會集體決定的。該村民稱所謂的1800棵果樹根本不存在。
        
    律師:村委有權終止合同 符合法律程序
        
        隨后,記者采訪了山東良代律師事務所的冷雪律師,冷律師稱,根據(jù)合同約定,由于張先生沒有按時交納租金,所以村委有權終止合同,符合法律程序。另外,張先生所說的1800多棵果樹被砍,需要張先生自己舉證,然后去法院起訴,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責任編輯:莊紅)

大眾網(wǎng)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wǎng)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wǎng)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wǎng)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fā)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fā)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wǎng)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wǎng)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wǎng)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wǎng)發(fā)布,可與本網(wǎng)聯(lián)系,本網(wǎng)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wǎng)聯(lián)系的,請30日內進行。

 

重磅專題

記者調查

論壇熱帖

臨沂新聞

新聞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