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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者引渡日本起風波 劉強反日的來龍去脈

2012-11-03 03:52 作者:金州 來源:大眾網(wǎng)臨沂站綜合
劉強又名劉恕恩,年12月26日上午4點15分,他在日本東京靖國神社門上放火,但未被抓獲,于當天逃至韓國。 對即將期滿出獄的中國人劉強(38歲)的人身處理問題成為韓中日間外交的燙手山芋。這是繼領(lǐng)土糾紛和歷史問題之后,可能會讓三國的外交矛盾進一步惡化的又一火種。 韓國政府對于依法處理劉強有太多需要考慮的變數(shù)。劉強曾在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做英語講師和心理治療師,

      劉強又名劉恕恩,年12月26日上午4點15分,他在日本東京靖國神社門上放火,但未被抓獲,于當天逃至韓國。
      對即將期滿出獄的中國人劉強(38歲)的人身處理問題成為韓中日間外交的“燙手山芋”。這是繼領(lǐng)土糾紛和歷史問題之后,可能會讓三國的外交矛盾進一步惡化的又一火種。

     

      韓國政府對于依法處理劉強有太多需要考慮的變數(shù)。劉強曾在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做英語講師和心理治療師,去年10月稱“要幫助日本大地震受災(zāi)民眾”來到日本參加義工活動。據(jù)悉,他的女友也是日本人。

     

      去年12月26日上午4點15分,他在日本東京靖國神社門上放火,但未被抓獲,于當天逃至韓國。后來于今年1月8日在首爾的日本駐韓大使館扔燃燒瓶,被當場抓獲。在警方調(diào)查的過程中他說“都已經(jīng)過了60年了,日本政府非但不承認歷史,也沒有任何想負責任的意思,對此我很憤怒”,表明了他的犯罪動機。他披露了在日占時期姥姥被日軍帶到中國南部當慰安婦的事實。據(jù)悉,靖國神社內(nèi)縱火日期也選擇在了姥姥生日那天;外曾祖父參加抗日運動,被拷問至死。

      他在日本大使館門前被捕,5月23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當時裁判部表示“犯罪未遂,沒有造成特別損失”,做出了相對寬松的處罰。雖然劉強進行了上訴,但是8月份首爾高等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到下月初將刑滿,韓國政府對他的司法處理程序?qū)⑷拷Y(jié)束。之后是否要根據(jù)《韓日犯人引渡條約》將他移交至日本,接下來韓國司法部還需進行判斷。

     

      問題在于若依法處理,外交負擔將會很大。今年年初駐中國駐韓大使張鑫森向外交部當局者要求對劉強妥善處理,于今年7月訪韓的中國公安部部長孟建柱也與外交通商部部長金星煥、法務(wù)部部長權(quán)在珍會晤時談及了有關(guān)劉強人身問題。

     

      中國政府表示劉強事件不是單純的縱火事件,而是涉及到日本歷史,將其賦予政治意義。韓國國內(nèi)部分社會團體也采取相似的視角。有外交家們分析稱這是正給韓國政府造成不小的壓力。一位韓國政府高層官員吐露了苦衷:“倘若簡單地根據(jù)條約轉(zhuǎn)交給日本,國內(nèi)慰安婦相關(guān)的市民團體可能會抗議;若移交至中國,將可能被誤解為是對中國壓力的屈服。”

      據(jù)悉,考慮到這些因素,法務(wù)部曾一度探討過對劉強賦予難民地位的方案,但最終的結(jié)

    論是條件不具備。另外據(jù)悉,從部分學術(shù)界人士已經(jīng)向政府提出承認劉強為政治犯并釋放后移交至中國的方案。普通罪犯引渡條約不適用于政治犯。

      下一頁:【背景新聞】

    (責任編輯:周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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