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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城區(qū)在建工地今后須設置管理公示牌

2013-03-03 09:35 作者:衣方杰 李甲 來源:大眾網臨沂站
3月1日,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為貫徹建筑垃圾“誰產生、誰治理,誰污染、誰負責”的管理規(guī)定,增強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工作的透明度

    大眾網臨沂33日訊(記者 衣方杰 通訊員 李甲)3月1日,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為貫徹建筑垃圾“誰產生、誰治理,誰污染、誰負責”的管理規(guī)定,增強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工作的透明度,市城市管理局決定在市區(qū)范圍內實行建設(拆遷)項目建筑垃圾管理公示制度。

    據了解,市區(qū)所有建筑工地今后須懸掛《××建設(拆遷)項目建筑垃圾管理公示牌》。內容涵蓋建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其聯(lián)系方式;施工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其聯(lián)系方式;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批準文件編號;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其聯(lián)系方式、運輸車輛號牌;建設、施工、運輸單位預防建筑垃圾污染責任內容等8個方面。

    公示牌要獨立設置在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長≥3米,寬≥2米,按統(tǒng)一版式制作(見附件)。公示牌應符合相關安全管理標準,公示期間如有損壞、遺失,建設(施工)單位須及時修復或更換。公示時間從建設(拆遷)項目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之日起,至建設(拆遷)項目通過竣工驗收時止。

    市城市管理局督察辦公室、市渣土管理辦公室將于3月15日起,對各分局、大隊轄區(qū)范圍內建設(拆遷)項目落實公示牌制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不按規(guī)定落實公示牌制度、公示牌設置不規(guī)范、不按規(guī)定落實預防建筑垃圾污染各項措施的,轄區(qū)分局、大隊應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

    (責任編輯:白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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