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消息,隨著異地高考方案公布“大限”的到來,近兩天,各省區(qū)市的方案密集出爐,繼京粵滬三地同日公布異地高考方案后,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又有江蘇、廣西、陜西、河南、云南、甘肅、四川七省區(qū)搭上“末班車”公布了實施細則。至此,在公眾翹首期盼下,已有21省份按期公布了異地高考方案。
在已經(jīng)公布的省份中,黑龍江、安徽、重慶、河北、湖南、吉林、遼寧、浙江、江蘇、河南、云南11省市將在2013年正式實施異地高考方案,而上海、山東、福建、江西、四川五省市將在2014年開始實施。
此外,廣西將方案實施的時間定在2013年國慶,這也意味著該區(qū)在今年暑期高考中仍將執(zhí)行原有的政策。而北京、廣東、陜西、甘肅的方案則采用過渡和漸近的方式逐步實施。
除異地高考方案的實施時間不同,各省區(qū)市針對各自實際情況設定的條件也高低不一。既有如江西、河北兩省設定的“低門檻”,亦有如北京推出的“過渡方案”和上海的“掛鉤居住證方案”。
總體而言,京滬粵等經(jīng)濟發(fā)達、人口流入量大、教育資源豐富的省份,公布的方案通常比其它省份“門檻”高。對于江西等勞動力輸出大省來說,異地高考政策推行壓力較輕,因此“低門檻”特征明顯。
一些傳統(tǒng)“教育洼地”的西部省份,因人口較少且錄取率較高,面臨著嚴峻的“高考移民”挑戰(zhàn),這些地方出臺異地高考方案也較為審慎。
昨日公布方案的七省區(qū)亦基本沿襲了上述特點。江蘇公布的方案明確,從2013年開始,凡在江蘇取得高中學籍并有完整高中學習經(jīng)歷,其監(jiān)護人在江蘇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該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和本科、??茖哟武浫?。
河南的方案相對“門檻”也較低,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就業(yè)的外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并與當?shù)貞艏忌硎芡却?。鑒于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已經(jīng)結束,河南省招辦將于近期重新開啟高考報名平臺,為符合條件的考生補充報名。
四川的方案與河南相似,自2014年開始,在四川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yè)學生均可在當?shù)貓罂荚谠撌≌猩闹械嚷殬I(yè)學校。凡父母在四川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yè)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jīng)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陜西則“漸近式”推行異地高考方案。完整學籍、父母社保繳納證明及居住證均成為“硬指標”。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4年起可在陜西參加中考,根據(jù)考試成績,考生可選擇升入普通高中、高職5年制大專、中?;蚵殬I(yè)高中;2016年開始,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考生可在陜西參加高考。
廣西的方案則明顯有嚴防“高考移民”的意旨。根據(jù)該方案,在廣西接受完整初中階段義務教育后繼續(xù)參加普通高考的外來人員,只要其滿足學籍條件和法定監(jiān)護人條件,可不受戶籍限制。而為切實防范“高考移民”,針對沒有在廣西接受完整的初中階段義務教育,申請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外來人員,要求其必須同時滿足學籍、戶籍及法定監(jiān)護人等三方面條件。
云南的方案仍與戶籍密切掛鉤。根據(jù)該方案,考生本人戶籍轉(zhuǎn)入云南滿三年,在云南高中連續(xù)就學時間滿三年,具有相應學籍,其父(母)親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和社保繳費記錄的情況,就可報考云南省屬院校。而無云南戶籍的考生僅可在該省報考三本、??坪透呗氃盒?。
甘肅的方案則規(guī)定,在進城務工人員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等前提下,2013年和2014年在甘肅參加高考的考生仍需同時具備“三年戶籍”和“完整學籍”兩項硬指標。2015年起則放開戶籍要求,規(guī)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甘肅省連續(xù)高中三年學籍的,可在該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除上述21個省份外,截至目前,天津、新疆、內(nèi)蒙古、海南、山西、湖北、寧夏、青海、西藏、貴州等10省區(qū)市仍未公布相應的異地高考方案。(完)
異地高考放開時間一覽表
(更新截至發(fā)稿日) |
省區(qū)市 |
方案進度 |
實施時間 |
條件 |
北京 |
已公布過渡方案,正式方案將爭取在2013年出臺 |
2013年(過渡方案) |
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2013年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大學本科部分的錄取則尚未公布放開的時間表。 |
天津 |
未公布 |
|
天津?qū)⒆ゾo完善與2013年中考中招辦法相銜接的普通高校面向隨遷子女的招生考試政策。 |
河北 |
已公布 |
2013年 |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按河北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等部門制定的方案,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shù)爻W艏丝谧优却觥?/span> |
山西 |
未公布 |
2013年暫不實施異地高考政策 |
高考報名仍限定為常住戶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qū)W習需要申請借考,須經(jīng)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后,方可在本省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考試 |
內(nèi)蒙古 |
正在制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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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考慮“三大準入條件”:有工作、住房、保險;另一個標準是“城市發(fā)展需要這個行業(yè)和群體”。 |
遼寧 |
已公布 |
2013年 |
在遼寧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父母在遼寧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 |
吉林 |
已公布 |
2013年 |
考生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其父母在該省有合法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 |
黑龍江 |
已公布 |
2013年 |
滿足本省學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wěn)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
上海 |
已公布 |
2014年 |
持有上海居住證A證的來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jīng)歷,可在當?shù)貓罂肌?/span> |
江蘇 |
已公布 |
2013年 |
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普通高中學習經(jīng)歷,其監(jiān)護人在本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參加高考。 |
浙江 |
已公布 |
2013年 |
考生取得在該省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xù)學習經(jīng)歷和學籍,符合該省高考報名的其它條件。 |
安徽 |
已公布 |
2013年 |
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 |
福建 |
已公布 |
2014年 |
有三年完整學習經(jīng)歷的非戶籍考生。 |
江西 |
已公布 |
2014年 |
在江西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jīng)歷并取得學籍,系已知條件門檻最低方案。 |
山東 |
已公布 |
2014年 |
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并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
河南 |
已公布 |
2013年 |
凡在河南省就業(yè)的非就業(yè)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并與當?shù)貞艏忌硎芡却觯撼踔袘獙卯厴I(yè)生參加中考,須具有流入地正式學籍;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yè)中專、職業(yè)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shù)貙W校正式學籍。 |
湖北 |
未公布 |
最早實施須等到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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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已公布 |
2013年 |
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yè)證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xù)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往屆畢業(yè)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
廣東 |
已公布 |
2013年 |
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可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其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從2014年開始可以報考高等職業(yè)學院,2016年可以報名參加高考。而廣東和上海的另一項政策,都是針對積分入戶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證的外來人員的子女。 |
廣西 |
已公布 |
2013年10月1日 |
在廣西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yè)證書,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在廣西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廣西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沒有在廣西接受完整的初中階段義務教育,申請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外來人員,要求其必須同時滿足學籍、戶籍及法定監(jiān)護人等三方面條件。 |
海南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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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高考方案已基本敲定,將在近日出臺。 |
重慶 |
已公布 |
2013年 |
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xù)完整的學籍并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
四川 |
已公布 |
2014年 |
在四川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yè)學生均可在當?shù)貓罂荚谠撌≌猩闹械嚷殬I(yè)學校。凡父母在四川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yè)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jīng)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
貴州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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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已公布 |
2013年 |
考生本人戶籍轉(zhuǎn)入云南滿三年,在云南高中連續(xù)就學時間滿三年,具有相應學籍,其父(母)親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和社保繳費記錄的情況,就可報考云南省屬院校。而無云南戶籍的考生僅可在該省報考三本、??坪透呗氃盒?。 |
西藏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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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 |
已公布 |
2014年(漸進推行) |
完整學籍、父母社保繳納證明及居住證均成為“硬指標”。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4年起可在陜西參加中考,根據(jù)考試成績,考生可選擇升入普通高中、高職5年制大專、中?;蚵殬I(yè)高中;2016年開始,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考生可在陜西參加高考。 |
甘肅 |
已公布 |
2013年(漸進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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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城務工人員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等前提下,2013年和2014年在甘肅參加高考的考生仍需具有該省的戶籍。2015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甘肅省連續(xù)高中三年學籍的,可在該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
青海 |
政策被誤讀,并未放開異地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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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戶且學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zhuǎn)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區(qū)、市)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參加高考。 |
寧夏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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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將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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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準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 |
(責任編輯:謝加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