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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寶馬女拖行交警千余米 家屬發(fā)短信道歉(3)

2013-01-22 15:29 作者: 來源:本網綜合
【記者追訪】 警方稱車內4張臨時牌照系由4S店偽造 昨日上午,肇事司機劉育紅的家人委托一位女士來到鄭州市交警六大隊,向警方交出了車鑰匙,接受警


        【記者追訪】

        警方稱車內4張臨時牌照系由4S店偽造
        昨日上午,肇事司機劉育紅的家人委托一位女士來到鄭州市交警六大隊,向警方交出了車鑰匙,接受警方調查。打開車門后,發(fā)現(xiàn)車內共放有4張臨時牌照,最早的一張有效期截至2012年8月11日,最晚的一張有效期截至2013年1月19日。里程表顯示,該車已經行駛了3萬多公里。
        劉育紅的親屬王先生告訴大河報記者,該車是去年從鄭州一個二手車交易市場里買的,當時花了39萬多元,核實過該車有正規(guī)手續(xù),因為想找一個好號,一直沒找到,所以掛了臨時牌。該車不常開,1月17日,劉育紅洗車時,把臨時車牌放在了車里,后來駕車出去,忘了把臨時車牌粘貼在車前擋風玻璃上。
        鄭州市交警六大隊有關人士說,該寶馬車原車牌號是“豫AF535V”,原車主段某是鄭州人,新車主被登記在劉育紅名下,按鄭州車管所的規(guī)定,劉育紅需要重新申領號牌,才能上路行駛。
        根據鄭州市車管所一王姓工作人員的說法,該所目前尚無針對二手車的臨時牌照業(yè)務。對“為什么肇事寶馬車會4次申領臨時牌照”的疑問,他表示“不清楚”。
        昨日下午3點41分,有讀者向本報反映:“肇事寶馬車是走私車。”“經核實,確認這輛寶馬車不是走私車,有報關手續(xù),從大連海關入的關,已經過河南省公安廳核實。”昨晚7時,鄭州市交警六大隊一中隊指導員章冰說,到鄭州車管所核實后發(fā)現(xiàn),寶馬車內的4張臨時牌照均由鄭州一家汽車4S店提供。 “這輛寶馬車并不是在4S店買的,那么4S店能不能提供臨時牌照呢?”章冰說,他們也注意到了這個情況,仍在核實中。
        昨晚8時50分,記者從鄭州交警支隊獲悉,肇事的寶馬車是2012年7月31日入的戶,從當時車主提供的信息來看,車輛信息“正常”?,F(xiàn)已查明,該車的4張臨時牌照是假牌照,4張牌照的空白紙張確實由車管所提供,后邊的章也是車管所民警事先蓋好的,但里邊的內容卻由一家汽車4S店偽造,該4S店沒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而且這些信息也沒錄入車管所的車輛管理系統(tǒng),按照規(guī)定,只有錄入該系統(tǒng),才是合法有效的牌照。他們將對涉事4S店偽造假牌照的責任進行追究。

    (責任編輯: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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