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539-7037770

通訊員qq群:205620460

大眾報業(yè)集團主辦

當前位置:首頁>文體綜合

日本泳將否認偷記者相機 稱自己是被栽贓受害

2015年01月15日 10:41:00 作者: 來源:現(xiàn)代金報
因在去年仁川亞運會上偷竊記者相機而臭名昭著的日本游泳冠軍富田尚彌,昨天在仁川地方法庭接受審判。富田申訴說,他當時根本既無興趣也沒意識看到身旁有個相機,也沒有專業(yè)技能卸掉相機的鏡頭、拿走相機。

      因在去年仁川亞運會上偷竊記者相機而臭名昭著的日本游泳冠軍富田尚彌,昨天在仁川地方法庭接受審判。即使有監(jiān)控錄像等鐵證如山,他再次堅決否認偷過相機,認為自己是被栽贓受害。

      富田申訴說,他當時根本既無興趣也沒意識看到身旁有個相機,也沒有專業(yè)技能卸掉相機的鏡頭、拿走相機。他表示自己身為日本代表團的一員,絕不可能愚蠢到做出雞鳴狗盜的下三濫行徑。

      根據(jù)檢方提供的錄像證據(jù)顯示,富田去年在仁川亞運會游泳館觀看隊友訓練時,順手拿走了放在不遠處一個無人看管的高級專業(yè)相機。這個相機是一個正在現(xiàn)場工作的韓國記者放在那里的。

      事跡敗露后,富田對自己的偷竊行為供認不諱。韓國警方隨即在他的行李包內找到了那個相機。去年11月,已經回到日本的富田在一次新聞發(fā)布會上突然翻供,聲稱不明人士偷走了他的行李包,并把相機放在了里面栽贓陷害他。他說,在亞運比賽期間他之所以承認偷竊行為,是因為害怕被韓國警方扣留回不了日本。

      仁川亞運會結束后,日本奧委會對富田處以重罰,并禁賽18個月。據(jù)新華社電

    (初審編輯:   責任編輯:李龍)
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fā)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fā)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fā)布,可與本網聯(lián)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