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先生的孩子就讀于平邑縣賽博小學,孩子入學時,學校曾承諾可以直接升入賽博中學。然而,今年在小升初的考試后,尹先生的孩子卻因成績問題不能升入賽博中學。學生家長認為學校出爾反爾,讓他們難以接受。而面臨同樣問題的共有54名學生。
據(jù)尹先生介紹,賽博小學建于2006年,是一所民辦學校,但是當時學校聲稱賽博小學是賽博中學的附屬小學,孩子將來在上初中時可以免試升入賽博中學。
“這是一所學費比較高的民辦學校,但是考慮到孩子可以直接升入賽博中學就讀,我還是將孩子送到這里讀書了。”尹先生告訴記者,很多學生家長都是抱著這樣的想法才讓孩子到賽博小學就讀的。
尹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孩子是從2006年賽博小學建校便入校學習,畢業(yè)前就讀于6年級2班。7月12日,他的孩子領到了小學升初中考試的成績單,他突然發(fā)現(xiàn)自己的孩子竟因沒有達到錄取分數(shù)線無法進入賽博中學上學。
“賽博小學2010年時從民辦轉為公辦,小學升初中按照劃片的原則進行招生,我孩子這屆學生原本有360余名,符合賽博中學劃片招生區(qū)域的只有168名學生,我孩子也在這一范圍內。”尹先生說,原本他以為孩子還是可以順利到賽博中學上學的,但是他得知孩子沒有被錄取的消息后一打聽才知道,賽博小學只有114個升入賽博中學的名額,也就是說有54名孩子不能到賽博中學上學。
記者在一份由學生家長提供的校方宣傳單上看到,賽博小學在上面明確提到它是“山東省平邑賽博中學附屬小學,該校實現(xiàn)九年一貫制小學、初中連讀,小學畢業(yè)生全部升入賽博中學”,在另外一份宣傳單上,標明該校收費標準為學費1100元,加上其他費用,走讀生為1308元,住校生為1508元。
“雖然學校說孩子可以選擇其他的中學,但是我們不想讓孩子到其他學校上學,按照當時的約定,我們的孩子就得升入賽博中學。”家長郝先生說,他們去找過學校,校方卻說這是教育局的規(guī)定,學校也無能為力,他們又想找教育局領導反映問題,但卻遲遲找不到相關負責人。
記者試圖聯(lián)系平邑縣教育局邱春力局長,對方短信稱“在外學習”,未能接受記者采訪。
學校:教育局已安排他們到其他學校就讀
記者聯(lián)系了平邑縣賽博中學齊振明校長,他表示賽博小學在2010年變?yōu)楣k學校以后,以前的政策都已改變,這導致學校無法按照先前的承諾讓孩子升入賽博中學。
“雖然是劃片招生,但是教育局不能保證這一范圍內的學生都可以上賽博中學,但可以保證的是,學生都有學上。”齊校長表示,教育局已經給這54名學生安排了其他學校就讀,但是賽博中學是平邑縣最好的中學,這些學生家長堅持讓孩子到賽博中學就讀,才導致這一問題的出現(xiàn)。
當記者問及學校當初有讓孩子升入賽博中學的承諾,能否考慮一下家長的訴求時,齊校長表示,“政策變了,家長們的要求不會考慮。”
律師:學校已構成違約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的彭海律師,他表示,學校在孩子升學這一問題上已經違約,家長可以通過正常渠道,找有關部門進行協(xié)調,也可以通過訴訟手段來解決這一問題。
彭律師表示,學校在宣傳時,如果承諾讓孩子免試升入賽博中學,而學生家長也正是因為這一條件的吸引,才讓孩子到賽博小學就讀的,那么雙方就已經構成了教育合同關系,學校要求的學費是這個教育合同的要約,學生家長按照要求交納學費后,這個教育合同也就成立了。
彭律師告訴記者,學生家長既然已經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那么學校也應該按照合同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雖然學校稱孩子不能按當時的承諾升入初中,是因為政策變更造成的,但是學校有義務和家長解釋清楚,而且還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記者 胡躍東
(責任編輯:江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