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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首屆“沂蒙文藝獎” 評選已經(jīng)開始

2012-11-06 15:40 作者:李衛(wèi)華 來源:本網(wǎng)原創(chuàng)
“沂蒙文藝獎”由市委宣傳部、市文聯(lián)、市文廣新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表彰。

     大眾網(wǎng)臨沂訊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臺了《臨沂市“沂蒙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試行)》(辦字[2012]164號),對我市優(yōu)秀文學藝術作品進行獎勵。“沂蒙文藝獎”是由市委、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全市文學藝術界綜合性的文藝政府獎。其評選宗旨是激勵廣大文學藝術工作者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和“三貼近”原則,按照思想性、藝術性和欣賞性相統(tǒng)一、社會效益和經(jīng)濟效益相統(tǒng)一的要求,積極開展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生產(chǎn)和展演,推動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為促進我市文藝事業(yè)發(fā)展貢獻新的力量。

      我市“沂蒙文藝獎”分為文學藝術作品獎和藝術突出貢獻獎。其中文學藝術作品獎面向臨沂市內(nèi)(包括中央、省、部隊駐臨單位)個人和集體創(chuàng)作、發(fā)表、制作、生產(chǎn)和演出的藝術作品成果,分設文學、戲劇、音樂、曲藝、舞蹈、雜技、美術、書法、攝影、電影、電視、民間文藝、藝術理論研究等13個門類,共71個獎項,每年評選一次。藝術突出貢獻獎面向臨沂市內(nèi)(包括中央、省、部隊駐臨單位)在藝術領域做出突出貢獻、藝術精湛、德高望重的老藝術家和社會知名、德藝雙馨、具有較大發(fā)展?jié)摿Φ闹星嗄晁囆g家,每三年評選一次。

      “沂蒙文藝獎”由市委宣傳部、市文聯(lián)、市文廣新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表彰,評獎委員會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獲獎者頒發(fā)獲獎證書、證書副本和獎金。設立評獎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市委宣傳部主要領導任評委會主任,市委宣傳部分管領導、市文聯(lián)、市文廣新局、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的領導同志任副主任,文藝界各門類知名藝術家、作家及市直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任委員。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市文聯(lián),負責評獎的日常工作。

      首屆臨沂市“沂蒙文藝獎”作品征集工作日前已經(jīng)全面展開,將評選文學藝術作品獎和藝術突出貢獻獎。凡臨沂市內(nèi)(包括中央、省、部隊駐臨單位)集體和個人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間創(chuàng)作、發(fā)表、生產(chǎn)和演出的藝術作品成果均可參加評選。首屆“沂蒙文藝獎”共設14個類別,75個獎項。其中,文學藝術作品獎設13個類別,71個獎項,包括一等獎14項、二等獎24項、三等獎33項;藝術突出貢獻獎,評獎4名。(李衛(wèi)華)

    (責任編輯: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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