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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車駕駛員交通違法被記分 審證先接受安全教育

2012-07-19 09:32 作者:胡躍東 來源:大眾網(wǎng)-魯南商報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自5月1日起,對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審驗,處理交通違法,清理交通違法記分,對有記分記錄的組織開展不少于3小時的安全警示教育。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自5月1日起,對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審驗,處理交通違法,清理交通違法記分,對有記分記錄的組織開展不少于3小時的安全警示教育。

      根據(jù)臨沂市車管部門規(guī)定,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在審驗駕駛證時需進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訓內容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知識,典型道路及惡劣氣象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置知識,傷員自救及常見危險品知識,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的播放及警示分析。

      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在審驗駕駛證時不僅要進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還要進行科目一考試;記滿24分(含記24分)以上的,在審驗駕駛證時不僅要進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還需要進行科目一、科目二考試。

      此外,對客運駕駛人審驗時,要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審核駕駛人教育與培訓檔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訓練、應急處置培訓等。

        記者 胡躍東

    (責任編輯:韓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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